
高层建筑的刚度比
对框架-剪力墙、板柱-剪力墙、剪力墙、 框架-核心筒、 筒中筒结构,多层建筑相邻层的刚度比是否需要符合《高混规》第 3.5.2 条 2 款的规定?高层建筑相邻层的刚度比可否按《抗规》第 3.4.3 条及条文说明计算和控制?
问题:对框架-剪力墙、板柱-剪力墙、剪力墙、 框架-核心筒、 筒中筒结构,多层建筑相邻层的刚度比是否需要符合《高混规》第 3.5.2 条 2 款的规定?高层建筑相邻层的刚度比可否按《抗规》第 3.4.3 条及条文说明计算和控制?
答复:高层建筑相邻楼层刚度比应按《高混规》第 3.5.2 条2 款计算和控制,也允许按照《抗规》第 3.4.3 条计算和控制。多层建筑相邻楼层刚度比应按《抗规》第 3.4.3 条计算和控制,也允许按《高混规》第 3.5.2 条 2 款计算和控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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